申报指南解读
随着企业自主创新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申请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为实现企业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凸显引领作用。我市也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扶持成为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大科星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通过安排专项培训活动,来提高基地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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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和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获批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我市相关单位,包括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域和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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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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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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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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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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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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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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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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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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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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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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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复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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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区(市)县,在试点示范期间新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给予1:1的配套资助。试点单位的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示范单位的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工业园区,在试点示范期间新承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的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给予1:1的配套资助。试点园区的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示范园区的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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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企业,或试点示范区(市)县、园区所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04
申报条件
(1)国家级、省级示范企业资助资金由企业在获得批文后,三个月内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市级示范企业资助资金由企业通过复核后,三个月内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试点示范区(市)县、园区的资助由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项目资金到位后三个月内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3)在同一年内,同时获批国家、省、市两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资助,资助金额按最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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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
受理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楼A座2楼咨询
电话:85104750、85104759
申报指南:http://kjxm.cdst.gov.cn/egrant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