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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 发布时间:2015-06-24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目的
为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氛围,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对象
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通过集成优化各类资源,为市域范围内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等各类服务的法人实体可以申请认定为“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一定数量的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创业辅导服务的法人实体可以申请认定为“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三、受理机关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认定程序
符合认定条件的法人实体,自愿向属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法人实体推荐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及现场抽样核查,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解读员:市经信委企业处,李勇;电话:6188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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