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微企业 “ 两创示范 ”成都市2017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 政策解读
解读内容如下
申报类型 (一)餐饮与民生服务业发展 1.餐饮企业:最高 20 万元 2.家政企业:最高 8 万元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最高 20 万元 (二)电子商务创新发展:15 万元 必备条件 (一)餐饮与民生服务业发展 1. 餐饮企业 (1)在 2016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间对设施设备进行符合食品安全、节能环保的升级改造; (2)升级改造总投入≥5 万元; (3)企业需获得小微企业认定。 2. 家政企业 (1)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利用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线销售; (2)实现销售额≥10 万元; (3)企业需获得小微企业认定。 3. 再生资源回收 企业 (1)在 2016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间购买回收运输车辆、打包装备、地磅等设备; (2)资金投入≥30 万元; (3)企业需获得小微企业认定。 (二)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1.企业注册、网站(平台)上线、项目运行时间均在 2016 年 7月 1 日前; 2.网站(平台)须在 2016 年 7 月 1 日前取得 ICP 备案证(号); 3.项目需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完结; 4.企业需获得小微企业认定; 5.特殊行业需取得行政许可证。 申报材料清单 (一)餐饮与民生服务业发展 1.《成都市 2017 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申请书》;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2017 年**公司餐饮与民生服务业项目专项资料》; 4.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2016 年度税务报表; 7.2016 年度企业职工社保交费证明材料; 8.家政企业网上销售(2016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证明材料; 9.餐饮企业升级改造项目的设施设备购买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10.餐饮企业提供食药、环保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1)明厨亮灶改造项目需提供食药监部门验收报告; (2)油烟排放改造项目需提供环保部门环评手续和 2016 年以来未受过环保部门处罚的证明。 11.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成都市再生资源企业提质增效项目申请报告; (2)设备的购买相关协议、合同、发票,设备投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参数等佐证材料。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1.《成都市 2017 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申请书》;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网站(平台)上线证明材料; 6.项目运行时间证明材料; 7.ICP 备案证(号)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截止日期 2017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