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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疫情防控 >> 成都市新冠防控指挥部通告 >>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43号
详细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43号

附件2

街区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十条

一、开业前做到“三必须”

1.经营人员凡从外地返蓉的,自抵蓉之日起,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报到登记。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蓉的,自抵蓉之日起,自觉做到14天自我居家隔离观察;从其他地区返蓉的,提倡自抵蓉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并自行开展健康监测,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信息登记。经营人员应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

3.经营人员带回活禽或野生动物必须上报。经营人员外出返蓉不得带回活禽或野生动物;已带回的,必须上报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并作无害化处理。

二、开业中做到“三全”

4.全员佩戴口罩。商铺所有经营、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商铺需设立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引导顾客分类投放。

5.全天候检测体温。经营人员要每天上、下午2次进行体温检测。需对所有来店顾客进行体温监测。

6.全时段上报突发情况。商户如果有发烧等身体不适状况,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若有其他方面的突发情况,应报告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或致电12345成都市市长热线。

三、开业场所做到“四严格”

7.严格做好店内消毒工作。在做好店内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每天至少增加上午、下午2次店内消毒工作。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店主应严格落实好门前卫生责任制度,严禁临街晾晒毛巾、衣物,严禁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城管部门须加大对商铺垃圾的收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城管部门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进行教育劝导、依法查处。

9.严格禁止占道售卖宰杀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城管部门应持续加强占道售卖宰杀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10.严格禁止店内人员居住。防止因经营、居住、生活“三合一”而发生意外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户人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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