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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推进楼宇企业复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功能区,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楼宇企业复工工作,按照“标准不降、简化流程、做好服务”的原则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压紧压实楼宇业主、管理方、楼宇入驻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法定主体责任,要把职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满足防疫工作和安全生产要求下,根据自身情况有序复工。企业因防控措施不到位、不落实而出现的问题,企业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联络专员制度。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功能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层分级监控的要求,严格落实联络员制度。企业不再到街道、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联络员要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告知企业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现场指导企业防疫工作。企业在防控物资准备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自行复工。企业复工期间,联络员要动态监管所负责楼宇内入驻企业的防疫情况,对防控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要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街道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业,整改后方可复工。联络员每天要到所负责楼宇对企业进行动态检查,并认真填写《联络员走访日志》。
三、强化复工企业服务。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功能区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企业复工的事中、事后服务,根据行业特点、分类指导,确保平稳有序复工。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按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信息上报。
附件:企业复工告知书
成都市武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楼宇工作组
2020年2月20日